宜昌市城區(qū)黑臭水體整治工程(卷橋河)
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宜昌市城區(qū)黑臭水體整治工程,已由宜昌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宜發(fā)改審批[2017]10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政府投資及銀行貸款,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宜昌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興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招標項目的建設規(guī)模:本工程為卷橋河(宜萬鐵路~五龍三路)黑臭水體整治。
2.2本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宜昌市點軍區(qū)。
2.3本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設計施工圖范圍內的鋪設HDPE纏繞增強截污管道,新建檢查井、沉泥井、倒虹井等工作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2.4本項目的計劃工期:計劃總工期120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監(jiān)理工程師發(fā)布的開工令為準,實際竣工日期以開工日期推算)
2.5本招標項目的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現行相關施工驗收標準規(guī)范的合格等級標準。
2.6本招標項目的安全生產要求:達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合格標準,嚴格按合同專用條款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條款的約定執(zhí)行,避免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評標委員會具體審查投標人是否具備有效履行合同義務的能力和條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標人才能通過資格審查:
3.1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提供建筑企業(yè)資質證書(印有二維碼)復印件,并注明此復印件用于某工程投標專用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3.2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投標人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提供副本原件)
3.3 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副本原件,如因辦理年檢證書在有效期內而未提交原件的,則應提交企業(yè)法人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全監(jiān)督機構開具的有效證明原件,同時還應附上證書復印件;如證書不在有效期內,則評委不予采信)
3.4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3.4.1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具有壹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注冊專業(yè)為市政公用工程,含臨時執(zhí)業(yè)證書),證書上所記載的聘用單位應為投標單位,且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 B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須提供建造師證書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
3.4.2 擬派本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未在在建工程擔任施工項目負責人,并按招標文件要求作出承諾;(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4.3擬派本工程項目負責人自2014年1月1日以來以項目負責人身份完成過單項施工合同金額為2000萬元及以上污水管網工程施工業(yè)績;(須提供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備案證或結算資料等有效證明原件核查,若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內容的,可以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標通知書等其他有效證明材料原件等補充材料。)
3.5 擬派技術負責人須具備工程類中級及以上職稱;(提供職稱證原件)
3.6 投標人應提供擬派本項目的現場關鍵崗位管理人員(質檢員、施工員、現場專職安全員各1人)證書原件,且擬派本項目的現場管理人員不得相互兼任,現場專職安全員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 C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須提供崗位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湖北省外企業(yè)相關人員崗位證書如不在有效期內的,應由企業(yè)法人注冊地的頒證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yè)協(xié)會)出具的文件或證明,并能如實反映上述考核內容。)
3.7 投標人的信用分值須為80分及以上(投標截止時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在宜昌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網站“誠信住建信用信息專欄”(以下簡稱“誠信專欄”)查詢投標企業(yè)信用信息等情況,并將查詢結果在開標現場當眾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級以“誠信專欄”查詢結果為準)。初次進入我市建筑市場且未進行信用信息登記的企業(yè),誠信等級認定為 B 級,誠信分值計為 80 分?!?/span>
3.8投標人必須為“湖北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以下簡稱省一體化平臺)登記單位。(省外企業(yè)在“省一體化平臺”中打印《省外建筑業(yè)企業(yè)投標信息登記表》,省內企業(yè)在“省一體化平臺”中打印截圖證明本企業(yè)是‘一體化平臺’登記單位。)
3.9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 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10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3.11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投標人須以獨立投標人身份參與本工程投標。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標準的投標人才能通過資格審查。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逐項對照上述資格審查條件提交相應的原件供評標委員會核查(同時提 供原件清單二份),且投標文件中須提供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否則評委和招標人將不予采信。
重要提示:“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應及時登錄“湖北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和“宜昌建設行業(yè)綜合監(jiān)管系統(tǒng)”(以下簡稱“綜合監(jiān)管系統(tǒng)”)核查施工項目負責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項目或者變更項目負責人的應及時在“湖北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或“綜合監(jiān)管系統(tǒng)”完善相關手續(xù)。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本工程實行網上下載招標文件。投標人須注冊成為宜昌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網員后,方可登錄會員專區(qū)下載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招標文件下載時間為2017年3月18日9時30分至2017年3月28日9時30分止。投標人未按規(guī)定在網上下載招標文件的,其投標將被拒絕。(具體操作參見《宜昌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上交易系統(tǒng)投標企業(yè)操作指南》)
5.投標保證金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叁拾萬元整(¥:300000.00元)。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通過在宜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信息網網員誠信庫中備案的企業(yè)銀行基本賬戶,將所規(guī)定數額的保證金以轉賬或電匯方式繳納至該項目所對應的保證金收取賬號內(不接受現金繳納),具體保證金收取信息詳見招標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項目所對應的保證金收取賬號各不相同,投標人應注意不得混淆。
6.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4月12日上午09時30分。提交地點為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東大道2號)七樓707室,由招標代理機構接收,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7.開標
本招標工程的開標將于投標截止的同一時間在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東大道2 號)七樓707室,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須是本項目擬派的項目負責人)應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證原件準時參加開標會,否則由評標委員會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處理。
8.合同簽訂:中標人與招標人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必須由中標人的法定代表人到場洽談并簽署。
9.信息發(fā)布開始時間:2017年3月18日。
10.招標公告發(fā)布媒體:《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宜昌新區(qū)門戶網》、《宜昌城建投資控股集團網》、《三峽日報》、《湖北興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網站》。
招 標 人:宜昌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 189 號
聯(lián) 系 人:張標
聯(lián)系電話:0717-6353309
招標代理機構:湖北興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 35 號興發(fā)廣場 15 號樓 5 樓
聯(lián) 系 人:高開華
聯(lián)系電話:0717-6485566-8038
時 間:201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