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小型農田水利工程一般重點縣2015年度建設項目(四標段)
(二次招標)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次招標項目宜都市小型農田水利工程一般重點縣2015年度建設項目(四標段)(二次招標)已由宜都市發(fā)展和改革局以“都發(fā)改〔2015〕200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中央、省級專項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宜都市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管理辦公室,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興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監(jiān)理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宜都市王家畈、枝城鎮(zhèn)、聶家河。
2.2本招標項目的建設規(guī)模及建設內容: 設計灌溉面積2.02萬畝,其中高效節(jié)水灌溉0.5萬畝;一般節(jié)水灌溉1.52萬畝。新建提水泵站15座、修建蓄水池15處及相關配套附屬工程。
2.3本招標項目招標范圍:設計施工圖范圍內的施工階段和保修階段監(jiān)理。
2.4本招標項目監(jiān)理服務期要求:施工階段監(jiān)理服務期為各單項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礎上再增加60天;保修階段監(jiān)理服務期為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年。
2.5本招標項目工期控制目標:同各單項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6本招標項目質量控制目標:同各單項施工合同質量要求。
3.本工程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投標人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如下(詳細內容和要求見招標文件):
3.1投標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提供副本原件);
3.2具有水利部頒發(fā)的水利工程施工監(jiān)理丙級及以上資質;(提供資質證書原件)
3.3投標人須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廳頒發(fā)的信用等級證書;(提供證書原件)
3.4擬任本項目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和監(jiān)理員具有相應資格證書和崗位證書;(提供相應證書原件)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同一投標人只可參與本項目一個標段的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3.6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標準的投標人才能通過資格審查。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逐項對照上述資格審查條件提交相應的原件供評標委員會核查(同時提供原件清單二份),且投標文件中須提供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否則評委和招標人將不予采信。
4.本工程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下載招標文件。投標人須注冊成為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網員后,方可登錄會員專區(qū)并按網上提示進行投標報名、下載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投標報名時間為
5.本項目各標段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元)。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通過在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網員誠信庫中備案的企業(yè)銀行基本賬戶,將所規(guī)定數額的保證金以轉賬或電匯方式繳納至該項目所對應的保證金收取賬號內(不接受現金繳納),具體保證金收取信息詳見招標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項目所對應的保證金收取賬號各不相同,投標人應注意不得混淆。
6.本項目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為
7. 本工程所有標段的開標會將于投標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時間在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東大道2號)七樓701室同時進行,投標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按規(guī)定時間攜帶身份證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準時參加開標會,否則由評標委員會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處理
8.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須由中標人的法定代表人親筆簽署。
9.信息發(fā)布開始時間:
10.信息發(fā)布媒體:《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湖北興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網》。
11.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宜都市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管理辦公室
聯 系 地 址:宜都市陸城長江大道195號宜都市水利局三樓
聯 系 人:尤斌斌
聯 系 電 話:13997703030
招標代理機構:湖北興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中南路35號興發(fā)廣場15號樓5樓
聯 系 人:王小琴
聯 系 電 話:0717-6485566-8035
時 間:2015年11月6日